公司资讯

时有落花至 远随流水香

(唐 · 刘昚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之变化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之变化

     

    2014年10月1日起《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定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变化之一: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生育津贴

    原政策只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新规明确,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假期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并对难产、生育多胞胎、流产、引产等各种不同情况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作出规定,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职工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2-98天的生育津贴。

    另外,《规定》还明确,凡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晚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也就是说,晚育女职工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

    同时,新增规定,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可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变化之二: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规定》明确,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按单元、病种付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改变了原来职工“先垫支后报销”的传统做法,同时,职工只要没有特殊要求,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基本就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钱。

    变化之三: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予补足

《规定》明确,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这一规定解决了生育保险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衔接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变化之四: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的,生育津贴可以补支

    针对各地生育保险等待期期限长短不一,管理办法不同的问题,为规范生育保险管理,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的生育医疗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人力资源部)

推荐新闻


集团2项QC成果喜获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成果大赛奖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 2026 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大赛评选结果,集团公司报送的《提高外墙砼线条一次成型合格率》《提高异种钢焊接一次验收合格率》两项 QC 成果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


集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分公司代表座谈会精神

8月31日下午,集团在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区域公司和部室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落实8月30日集团组织召开的分公司负责人代表座谈会精神。


共克时艰 共谋发展|集团公司组织召开分公司负责人代表座谈会

同心同行同梦想,共担共进共未来。8 月 30 日下午,集团公司在总部大楼四楼会议厅组织召开分公司负责人代表座谈会,凝聚上下同心、攻坚克难的发展共识。集团公司总经理张健主持会议。


集团两位员工闯入全国建筑行业项目经理技能竞赛决赛

8月28日,第二届全国建筑行业项目经理技能竞赛在陕西西安圆满落幕。


集团公司联合启东团市委慰问受助学子

8月28日,集团公司团委联合启东团市委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暖心帮扶集团“梦想改造+”关爱计划受助学子小王,今年小王凭借优异成绩成功考入河海大学,圆满完成逐梦蜕变。


中建安装集团总经理相咸高一行来集团考察交流

8月27日下午,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相咸高一行莅临集团公司开展考察交流,集团领导殷炜东、张健、陆飞、宋宏亮、蔡艇等热情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