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2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六、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9日
上一页
推荐新闻
2025-12-09
国际反腐败日(12月9日)设立于2003年,同年国内反腐题材剧的经典之作——《龙年档案》上映,剧中揭示“政治腐败”下权力异化、圈子文化、利益输送等沉疴积弊,发人深省。艺术源于现实,更警示现实。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剧中反映的逻辑,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同样会以“职务腐败”的形式渗透到企业的肌体之中,侵蚀发展根基。刚刚召开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发出“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强音,作为党委建制的民营企业,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反腐败视为一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自我革命。
2025-12-03
在自媒体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今天,舆论生态正被前所未有的力量所重塑。对于传统上信奉“实干兴企”“质量说话”的建筑行业而言,这一变革意味着更大的挑战,因此建筑企业应将舆情管理提升至企业治理的一定新高度。
2025-11-28
11月23日,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工程建设消防分会会长、秘书长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集团公司副总蔡艇参会。会议聚焦多项关键议题:深入研讨“江苏省安装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修订方向;审议并原则通过工程建设消防分会专家委员会组成及负责人选;探讨“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力评价标准”制订工作。
2025-11-28
11月28日,南通市土木建筑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2025年年会在海安召开,集团公司派员参加。会议对2025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6年的工作计划举行了讨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