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2017年3月1日执行
发布时间:
2017-02-10
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2017年3月1日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有关“制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的要求、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定额》与《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配套使用,原《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中的相关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子目(定额编号5-356~5-373)同时废止。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定额》对人工消耗量水平作了进一步调整核实,补充增加了装配式木结构工程相关子目,完善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说明,并明确其仅作为投资估算的参考。《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各地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建设工程定额确定消耗量以及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参考。(中国建设报)
上一页
推荐新闻
2026-08-31
同心同行同梦想,共担共进共未来。8 月 30 日下午,集团公司在总部大楼四楼会议厅组织召开分公司负责人代表座谈会,凝聚上下同心、攻坚克难的发展共识。集团公司总经理张健主持会议。
2026-08-28
8月28日,集团公司团委联合启东团市委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暖心帮扶集团“梦想改造+”关爱计划受助学子小王,今年小王凭借优异成绩成功考入河海大学,圆满完成逐梦蜕变。
中文手机网站
英文手机网站
微信公众号
新0A手机登录二维码